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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實踐的日子

       隨著抑揚頓挫的輕柔音樂,我的思緒竄至半空中,千廻百轉,飄著、飄著,再拐一個彎,接著慢慢沉澱在我的學生時代,也就是我在實踐家專(實踐大學前身)期間。

     我的記憶輕輕地告訴我,我曾有過愉悅並且浪漫的學生生活,但同時,也曾有委屈的淚水,與深深被傷害後的傷口,如今,星移月轉,事過境遷,美的記憶已編成夢成幻,好像是前一個輩子似的,看不見,摸不著,只有在圓月高掛,星羅棋布,我點一支燭光時,才緩緩浮現,而痛苦的回憶,則好像是血未滴盡,淚未流光,需要一些掙扎,一些時間,才能慢慢學會淡然處之。

    

就讀實踐,原是機緣湊巧,記得,在高三正面臨大學聯考壓力時,幾個男同學知道實踐家專將招收第一屆男生,大家互開玩笑地說:「去讀實踐好了,那邊女孩子多。」大家嘻嘻哈哈,並指著我,說我最有希望,因為我面貌斯文而又清秀,再加上考試一把罩,當時的我,不可一世,拍著胸脯大聲說:「死也不會去讀。」言猶在耳,想不到後來:::`我竟成為實踐第一屆男生。當初,我就讀中正預校時,是找不到任何女同學,標準的和尚學校,做夢也想不到,我竟會去讀著名的女校:實踐家專。[現在的實踐大學]

 

      高中時,把那本描寫大學生活的經典之作:未央歌,念個滾熟,據說,曾閱讀過那本書的大一新鮮人,總會相當失望,只因,抱著過多的期望,書中的大學生,他們的日子,這麼美,美得如詩如晝,而實際大學生的生活,那麼空虛,空的像半空中的一朵雲彩。不過,我倒覺得,我在一年級當新鮮人的日子,的確是浪漫如詩,優美如畫。也許是隔了一段距離來評量的緣故,我添加上不少令人嚮往的回憶,如同當兵的男兒,在當兵時,不會說當兵好,但離開部隊後,隔一段距離,他們最津津樂道的,不外乎:當初當兵時,如何又如何的,好像自己是個身經百戰的戰士,吹牛可以不打草稿,無可否認,當過兵的男兒,退役後,大部分會懷念軍旅生活,好比我離開實踐後,我會追憶實踐的雪泥鴻爪,點點滴滴。

 

首先,至實踐註冊時,一眼望過去,全是有著烏黑秀髮的女生,她們舉步輕盈,顧盼之間,流露出少女的清香,那時,我便心底下暗想:「這麼多美女,追一個當女朋友不知有多好。」想歸想,做歸做,望著這麼多女生,我的脚好像被強力膠黏住般,既不敢往前走,也不敢往後退,向四面八方看去,還是有不少男生,處境跟我一樣,懐著少男的羞澀,靦腆的樣子,活像個小姑娘,那邊,竟然還有電視台來採訪,只見他們正在訪問我旁邊的男同學,我的腦袋裡嗡嗡地響,好機會,在電視裡亮相,一直是我多年來的希望,於是,我跨一步過去,但,回頭一想,不對,我没有心理準備,況且,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夠帥,想到這裏我就開溜了,但還是不甘心,於是在攝影機的鏡頭範圍內,逛了幾圈,:以最優雅的姿式。

 

       各位,如果你們還記得那段新聞的話,在那亂逛,搶鏡頭的討厭鬼,就是本人我啦。(我老媽,甚至還特地打電話給我,說在電視上看到我)

      一年級的時光,是我在實踐最美的回憶,新生訓練的第一天,心裡最緊張的,便是看班上的女生,美不美麗,因為這些新同學,將伴著我,度過三年的黃金歲月,結果差強人意,有幾位還蠻可愛的,不過,室友看過我的班上女生後,竟然正經八百地勸我趕快轉系,真是侮辱人,這些話如果讓班上女生知道,他不被揍死才怪。其實,班上女同學雖然在外貌上少有特別突出的,但他們都很有氣質,很善良。

 

      回想,我們所有的同學,在新生自我介紹時,真是好玩,滿後悔當時没有全程錄音,一位同學說她大學聯考只考一百多分,在她男朋友日夜為她惡補後,三專聯招竟然考三百四十分,剛好考上實踐,真是不可思議,一位苗條的女同學,說她在實踐最大的希望,是身高要超過一七0公分,真不給我們這些矮個子面子,我則 半開玩笑地說:「我在高中時候,是從中正預校,轉至基隆高中,接著再轉至樹人高中,剛好從國立轉至省立,再轉至私立,現在則不小心又進入女子學校:」一個個同學,上台自我介紹,雖然有些膽怯,但台下笑聲不斷,這些記憶,在我腦海中一閃一閃,彷彿就是昨日。

 

       我們一年級的導師是個老好人,他第一次跟我們見面時,便告訴我們,文建會正在舉辦全國性民俗活動,是否有同學願意當義工?結果問了幾次,没有任何人嚮應,他加了一句,有車馬補助費約三仟元,話還未說完,班上同學爭先恐後地舉手,表示願意,我第一次自覺得人們真是現實,不過,我也很現實,因為我也參加了。

      在台北市青年公園所舉辦的民俗活動,規模龐大,應有盡有,只要想得到的,幾乎都少不了,那時,吹著微風,飄著細雨,又逢中秋,一輪明月皎潔清明,星辰一閃一閃眨著眼睛,我們在那搬桌椅,架帳棚,維持秩序,發傳單,總之,打雜便是也,參加當義工的同學約有八、九位,大家分別來自不同的地方,由陌生、而熟稔,到最後無所不談,記得,第一天下細雨時,有一位女同學没有帶雨傘,於是順理成章,我與她共撐一把傘,不常接觸女生的我,覺得這樣很浪漫,於是,第二天我故意不帶傘,没想到,男生大多數没帶傘,女生也不過寥寥數人帶傘,就這樣很多人都淋成了落湯雞。忙完後,大家便約好去露宿,就走到一個偏僻的籃球場,拿出零食,點上燭光,大家秉燭夜談,引吭高歌,雖然已滿勞累,但大夥兒興致很高,就這樣不知不覺,直至東方曉白,那天朝陽燦爛萬分,我永遠忘不了。

 

     一年級時,是什麼都新鮮,不過感到有些茫然,没有目標,最值得慶幸的是:交了幾位相當談得來的好朋友,最遺憾的是:没有交到女朋友,隻單影孤,羡煞了那些成雙成對的校園情侶。      

       是一個月兒如勾,微風帶著花香輕拂的夜晚,幾位同學不約而同,坐在校園青草地,前面是一座淸澈的小湖,月光的倒影在湖中盪漾,毎位同學的臉上,都舖著一道銀色的月光,在那,我拿著吉他,與多位同學輕唱,歌聲與小蟲唧唧聲相伴著,是大自然的節奏,我們輕聲和著,唯恐破壞這份恬適。毎一個人都有他獨自的回憶,而這份回憶,是我於實踐,最美的一段。

      「青春不要白」,趁著年少,總要發揮青春的朝氣,好好運用畫筆,揮灑出豐富彩色的一頁,年長後,才可拿出來,細細回味品嚐。

 

       我在實踐期間,發生了一件變故,幾乎讓我成為一輩子的前科犯,事情是這樣子的,有一回,我放假返回嘉義故鄉,跟朋友的弟弟,騎著他們的機車,至中山公園旁的彈子房去打乒乓球,朋友的弟弟去買東西,要我騎著機車去與他會合,那時是傍晚,夜色已漸漸輕掩著大地,我從容地與他見面後,他嚇了一跳,表示我所騎的,並不是他們的機車,我慌亂了一下,隨即恢復鎮定,一定是剛剛騎錯了,那機車外表與朋友的機車幾乎一模一樣,甚至龥匙可以互通,我馬上回到彈子房前,但朋友的那台機車也不見了,我們只好將錯就錯,騎另一台機車回去。一回到家,朋友的媽媽非常緊張,結結巴巴地說:「公園旁的派出所打電話來,有一位小女生報案表示,我們偷了她的機車.......。」我與朋友的弟弟聽了後,火速騎著那台機車去派出所,途中,我跟他說:「這是誤會,他們也騎走了我們的機車,待會兒,你都不要說話,由我來應付,必要時,我會全部扛起來。」到了派出所後,朋友的爸爸已經在那裡,同時有一位大約四十幾歲,身穿制服的警察在現場,那位警察没有說什麼,只是拿著一本册子叫我簽名,我在那本册子上寫著:「誤會,顏色、型式一樣,龥匙可能可以互通:」我還想繼續寫下去時,他說夠了,並要求我馬上簽上自己的姓名,我嘗試解釋,這是誤會,對方也騎走我們的機車::,但他一點也不在意,並且用很凶的口吻叫我簽上自己的名字,我問:「簽上名,代表庭外和解嗎?」在現場的毎一個人都點頭說:「是」,於是我簽上名,接著,朋友的爸爸竟然當場拿出一疊厚厚的仟元大鈔,給那警察,在我們走出派出所後,剛好碰到那位報案小女生的哥哥,他騎我們的機車,來換他們的機車,就在這時,從外面走進一位很年輕的警察,他說:「咦!二台一模一樣。」我逮到機會,便跟他說:「不僅一樣,鑰匙搞不好也可以互通。」他要我試一下,結果,那位小女生的鑰匙,可以打開我朋友機車的龍頭鎖,而我們的鑰匙竟然打不開他們的龍頭鎖,那位年輕的警察說:「的確是誤會,有救,我幫你。」他走入派出所後,很快的又沖出來,「你怎麼簽名了呢?這樣就有前科了。」,我害怕地說:「不是簽名代表庭外和解嗎?」那警察說:「唉!你怎麼這樣笨,他專門收黑錢的。」我真正清楚後,腦袋嗡嗡直響:我被出賣了。

 

       回到學校後,上軍訓課,我們教官徐國華,手中拿著一張單子,很憤怒地說:「趙碩正偷竊機車...,這麼年輕就有前科,太令我失望了,没有心情上課了,趙碩正跟我出來,好好給我解釋。」,於是我將原委一一說明,並要求教官幫我忙,教官雖然同情我,也表示愛莫能助,因為軍訓課,是與其他科系合班一起上課,於是,我有前科的醜聞,傳遍整個學校。

      我也曾想去法院證實我的清白,但有些苦衷,讓我不能這麼做,只好強忍著自己的委屈,背上前科犯這個烙印,默默地過日子。

 

      是一個陽光普照的假日,在學姊的鼓勵下,我去參加由中央警官學校所舉辦的幹訓,第一天集會時,主持人便開玩笑似地說:「來參加這個幹訓的同學,毎一位都經過我們的過濾與調查,不然,要是有黑道份子來掛鉤的話,那可不得了,大家都乾乾淨淨,只有一位有前科,而且,據說是中正預校出來的,趙碩正,請起立。」於是我便在眾人的笑聲中,站起來,向四面八方鞠躬,自報了兵籍號碼,(地A272658)同時表示,他們的校長周世斌先生,其實也就是我在中正預校一年級時的校長,大家同一位大家長,以後要多多親近。其實我外表裝著若無其事,心裡面緊張得不得了,還好,大家嘻嘻哈哈,以為是在開玩笑,不當一回事,倒是我暗地裡捏一把冷汗。幹訓期間,有幾位面目姣好的女生,自然成了我們這批大男生注目的焦點,到了晚上休息的時間,大夥兒便擠往她們那一組,想與她們聯絡感情,我本來也想過去的,但她們那邊,實在人太多,已經飽和了,想擠也擠不進去,我只好裝做很不屑似的,表示對他們嗤之以鼻,「什麼玩意兒,又不是没見過女人。」於是,我們幾個「不得志」的男生,便聚在一起亂聊,記得,那時夜色一碧如洗,雖然没有明月,但我們的心發著光。

 

       雖然「異性相吸」,但我們「同性也不相斥」,我們幾位男生,聊得也很起勁,其中一位警官學校學生胡x[曾任新竹,某分局偵查隊長],尤其與我投緣,彼此雖然是第一次見面,但感覺上,相當熟悉,好像早已認識一般,我對他,什麼事都談,並且不諱言,我曾有偷竊機車前科之事,但絶對是無辜,是被陷害的,他聽了後,確定我不是開玩笑,痛駡那位貪污的警察,同時表示,他是警察學校畢業,執勤一陣子,以一線二星的身份再考進警官學校,也只有他才能幫我,他想幫我平反,他想了又想,不知用什麼罪來控告他們,碰巧,學姊叫我帶了一本「刑法」的課本,此時剛好派上用場,我同時表示是否可以用「陷害入人於罪」這條,他叫了一聲說:「對,就是這條,他走來走去,像是在思考什麼事,他後來問我說:「有没有認識什麼大人物?」我感到很奇怪,這節骨眼,問這幹什麼?不過我還是告訴他,朋友的父親沈x發是現役將官,曾把我登記為三等親友,中正預校、校長王明洵將軍,也把我登記為三等親友,他嚇了一跳,問我:「當真?」,經過一些程序,他確定後,他表示,這樣他辦案會更快速,我跟他說,我希望法官判那貪污的警察最重的罪,而朋友的爸爸,因為老邁,護子心切,我一定判他適用刑法最輕的罪,說也奇怪,後來,這個案子,真的是這樣判,而且,我也從有前科變成没有前科,更奇怪的是,從頭到尾,我只進過嘉義市公園旁的派出所一次,没進過其他任何警察局或法院,事情到底怎麼搞的,到現在,我還是一頭霧水。

 

     不管如何,總算還我清白之身了,這個事件告訴我,以後没事不可以亂簽名。

      實踐家專,本來是三專,但我因病復發,連續休學兩次,剛好把三專當五專讀,至於我為何會發病住院,休養一年,第二年後復學,不到幾天,卻又馬上再次發病,被迫休學?其中有一個很巧合的典故,大約,在我第一次休學前幾個星期,我被朋友強拉去參加一貫道三天二夜的法會,那時,我對這些宗教,都抱著極大的懷疑,甚至有點不屑,晚上我在那法會的場地住宿時,便故意做一些很過分,褻瀆神明的事,又發賭誓說:如果這些神明是真的,那麼就讓我的精神病發作好了,[那時,我的病大約有五年未發作過],又想,一次不夠,無法很明確的證明,帶種的話,就乾脆連續兩次病發,而且,還要住院,那麼,我就會相信,這些神明是真的,結果、、、真是想不到,好的不靈,壞的靈,後來我真的嚴重發病,還真的連續兩次住進精神病院、、唉,、在此,奉勸各位,千萬不要跟神明賭誓啊!

同學們全畢業後,只剩下我一人還留在實踐孤軍奮鬥。復學後,從前的學弟學妹,變成我的同學,雖然我很努力,想融入他們,但我的心無法跟他們連在起,感覺被明顯排擠,當我不被周圍的人接受,不被認同時,我發現,我無法自己一個人,好好的過日子,覺得自己不值得被喜愛,被人遺忘,強烈的懷疑自己,否定自己,日子其實過得很不愉快,直到今天,午夜夢回時,我還會做惡夢,夢到在實踐被孤立、被排斥,没有朋友的可怕往事。

實踐的日子,如同船過水無痕,再美麗,再痛苦,都已成遙遠的記憶,我還是要向前看,畢竟,未來怎麼過,才是最重要的,不管如何,我還是很懷念實踐的日子,很感謝曾經擁有這段歲月。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後記:也許是病情的影響,又或許是藥物的副作用,有同學始終覺得我,怪怪的,反正我可以了解,自己的行為舉止,跟一般人是有差距的,不過被人排擠、不被接受的感覺,真的很恐怖,而精神敏感的我們,在自己狀況不穩定時,的確不適合獨處,在實踐的日子後期,飽嘗被孤寂侵襲的苦痛,強烈的疏離感,讓我開始有自殺的衝動,真的,有人在旁陪伴,對我們來講,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

至於,整個偷竊機車的事件,由我口中說出來,我家人起初又以為是我的幻想,經由我相關朋友的證實,才確定有這回事,這就是身為精神病人的悲哀,明明自己的親身經歷,但只因自己從前的症狀,連自己最親近的家人,對自己的所言所行,都充斥著懷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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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hnny18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